现阶段,很多污水处理厂增设生物毒性排放标准,这是为什么呢?污水处理厂增设生物毒性排放标准的必要性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水处理的最后出口,出水的质量对河流的水质有重要影响。目前,现行国家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作出了规定。随着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进行,各地区也制定了一系列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收紧了部分指标标准限值,有的已经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排放标准。
以上众多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多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实际污水处理厂还会接纳工业废水,故排放的废水中可能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复杂多样的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虽然出水能够达到现有的排放标准,但是可能还含有生物毒性。因此,除了进行传统物理化学指标检测之外,还需要对污水处理厂尾水开展生物毒性监测,分析水体中污染物的综合生物毒性。
目前,生物毒性测试方法主要有急性毒性检测、慢性毒性检测、遗传毒性检测、生物累积毒性检测和内分泌干扰毒性检测等水生生物急性毒性测试方法主要包括藻类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急性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发光菌急性毒性试验等。发光细菌法是水质生物毒性检测中研究及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
发光细菌毒性试验是水质生物毒性检测中技术最为成熟的方法之一,有毒物质会抑制发光细菌的发光强度,通过检验抑制率大小可实现对水质的急性毒性检测。虽然发光菌生物毒性检测在运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但其操作相对其他生物毒性测试方法更为容易和简便。将该方法与化学分离、化学分析等技术相结合,可以为污水毒性物质的鉴别和去除效果提供快捷准确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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